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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的排水量

船的排水量是指船舶在一定狀態下的總重量,通常以為單位,排水量是表示船舶噸位的眾多指標之一,與淨噸位(NT)、總噸位(GT)或載重噸位(DWT)等是不同的概念。排水量可以根據阿基米德原理來理解,即浸在水中的物體受到的浮力等於其排開水的質量,而浮在水中船舶在豎直方向上自身的重力和受到的浮力相平衡,大小相等。排水量的大小也就是船體浸入水中的體積相同的水的重量。船舶的排水量可分為:

空船排水量(輕載排水量):船舶本身加上船員和必要的給養物品三者重量的總和,是船舶最小限度的重量。

標準排水量:包含艦體、機器、武器裝備、人員、彈藥、給養、淡水但不包含燃油、滑油、備用鍋爐水等。

正常排水量:為標準排水量再加上半數的燃油、滑油、備用鍋爐水等。

滿載排水量(重排水量):船舶載客、載貨後吃水達到最高載重線時的重量,即船舶最大限度的重量。

超載排水量:又稱最大排水量,為滿載排水量再加上裝滿所有儲藏空間的備用燃油、滑油、備用鍋爐水。

對於潛艇來說,排水量分為水面排水量與水下排水量兩種。排水量的計算公式如下:排水量(長噸)= 長 * 寬 * 吃水 * 方模係數(立方英尺)/35(海水)或36(淡水)(立方英尺);排水量(公噸)= 長 * 寬 * 吃水 * 方模係數(立方米)/0.9756(海水)或1(淡水)(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