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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五定

"高校五定"是一個針對高等學校存在的問題提出的綜合治理措施,具體包括定任務、定專業、定學制、定規模和定編制五個方面。

定任務是指明確學校培養人才、提高教育質量和科學研究的任務。

定專業是根據辦學條件,尤其是師資條件設定專業,實行以寬為主、寬窄並存的原則,加強薄弱環節,合理解決長線與短線的矛盾。

定學制 是從國情出發,根據培養目標組成相應的課程體系,建立相應的教學制度。

定規模 是指在校學生達到最大容量。

定編制 是確定學校人員編制。

這一措施的實施背景是我國普通高等學校在1978年為598所,到1988年發展到1075所,增加近一倍,我國高等教育事業在這段時期發展很快,但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如學校及專業重複設定,造成結構性浪費;學校規模偏小,效益較低;有些學校辦學條件差,教學質量得不到保證。為此,國家教育委員會於1988年初正式發出通知,要求用三年時間對普通高等學校進行充實、整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