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級副職是中國公務員體系中的一個高級職位級別,通常指的是以下幾類人員:
中央和國家機關的副職領導,包括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國務院組成部門、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的辦事機構和專門委員會的副職領導。
省級行政區的副職領導人,包括省委副書記、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
副部級央企的正職和總經理,以及副省級城市的黨委、政府、人大常委會、政協的正職領導。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人民法院院長。
這些職位通常對應於十級至六級的公務員級別,屬於高級幹部範疇。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職位和級別可能因地區和具體情況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