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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職守是什麼罪

瀆職罪

翫忽職守罪是一種瀆職罪,適用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當這些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當履行自己的職責,導致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時,即構成翫忽職守罪。

翫忽職守罪的主要特徵包括:犯罪主體必須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主觀上出於職務上的過失,如疏忽大意、過於自信、擅離職守等。在客觀上,這種行爲表現爲因行爲人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應負的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根據中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對於濫用職權或翫忽職守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情節較重者可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情節特別嚴重,可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爲人還涉及徇私舞弊,刑罰可能會更重。此外,翫忽職守行爲與造成的重大損失結果之間必須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否則一般不構成翫忽職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