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座位安排通常遵循一定的規則,以確保審判過程的公正和有序。以下是法院座位安排的詳細說明:
審判人員席位:
審判長的座位位於國徽下正中處。
審判員或陪審員分坐兩邊。
法台上設定法桌、法椅,為審判人員提供必要的設施。
當事人席位:
原告席位位於法台右前方,與法台成45°角。
被告席位位於法台左前方,與法台成45°角。
原告和被告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不少於100厘米,以確保庭審的公正性。
第三人席位:
第三人通常安排在被告旁邊,但椅子可能會稍微遠離法官的審判席。
其他席位:
證人、鑑定人位置設在審判台左前方,與法台成45°角。
書記員座位設在法台右前方,比審判人員座位低20至40厘米,面向審判台左側。
攝像頭:
法院內配備攝像頭,用於記錄庭審過程並上傳至庭審公開網,接受輿論監督。
通過以上安排,法院確保了庭審過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時也方便了當事人和參與者的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