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武器主要包括原子彈、氫彈以及其他特殊性能的核武器。
核武器根據其結構和原理可以分爲裂變武器(原子彈)和聚變武器(氫彈);根據作戰使用範圍,可以分爲戰略核武器和戰術核武器;根據配用的武器類型,則包括核導彈、核炸彈、核炮彈、核地雷、核魚雷和核深水炸彈等。
核武器系統通常包括核彈頭、彈頭運載工具(如導彈、火箭、飛機、火炮、潛艇、魚雷等)以及其他相關部分。核武器的爆炸能產生光輻射、衝擊波、早期核輻射、核電磁脈衝和放射性污染等五種殺傷破壞因素,造成大規模的破壞和人員傷亡。
核武器主要包括原子彈、氫彈以及其他特殊性能的核武器。
核武器根據其結構和原理可以分爲裂變武器(原子彈)和聚變武器(氫彈);根據作戰使用範圍,可以分爲戰略核武器和戰術核武器;根據配用的武器類型,則包括核導彈、核炸彈、核炮彈、核地雷、核魚雷和核深水炸彈等。
核武器系統通常包括核彈頭、彈頭運載工具(如導彈、火箭、飛機、火炮、潛艇、魚雷等)以及其他相關部分。核武器的爆炸能產生光輻射、衝擊波、早期核輻射、核電磁脈衝和放射性污染等五種殺傷破壞因素,造成大規模的破壞和人員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