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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折舊怎麼算

房屋折舊計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年限平均法:年折舊額=(原價-預計淨殘值)÷預計使用年限;或者,年折舊額=原價×(1-預計淨殘值率)÷預計使用年限。月折舊額=年折舊額÷12。

工作量法: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預計淨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雙倍餘額遞減法: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年限×100%。年折舊額=期初淨值×年折舊率=(原價-累計折舊)×年折舊率。最後兩年每年折舊額=(原價-預計淨殘值-以前年度累計折舊)÷2。月折舊額=年折舊額÷12。

年數總和法: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的年數總和×100%。月折舊額=(原價-預計淨殘值)×月折舊率。

需要注意的是,折舊年限爲20年,殘值率一般爲5%。這些計算方法都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使用,並且需要遵循相關的會計準則和法規規定。

此外,還有根據建築物的使用年限和折舊率來計算折舊費的方法,折舊率是指建築物價格每年減少的比例,大致爲1除以使用年限的數值,折舊費的計算是將建築物的購買價乘以折舊率。

總的來說,房屋折舊的計算方法有多種,具體選擇哪種方法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和會計準則的規定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