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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婚俗

回族的婚俗深受伊斯蘭教的影響,具有其獨特的特點和風俗。以下是回族婚俗的詳細介紹:

回族實行單向民族內婚,即回族男性可以娶其他民族的女子為妻,但回族女性通常只嫁給同族男性。這種習俗旨在保持回族的純正血統和信仰。

回族婚禮通常遵循伊斯蘭教的規定,包括有趣的習俗,如新郎上屋頂踩幾腳、新娘吃紅飯、新娘進門前提古蘭經和錢等。

在婚禮前,提親和訂婚儀式是必要的,這些儀式通常由媒人協調完成。

回族婚禮還包含一些特定的風俗,如「回門」,即在婚禮後三天或七天,新郎準備禮品陪同新娘回娘家看望岳父母及親屬。

在寧夏部分地區的回族的婚禮上,「耍公婆」是常見的習俗,這個習俗包括在新郎的父母臉上抹上油彩和鞋油,頭戴草帽,讓他們騎在小毛驢上在院子裡轉悠,旨在圖個吉利喜慶。

回族還嚴禁血親、近親之間結婚,特別是嚴格禁止同母、女、伯母、嬸母、姨母、乳母、岳母等長輩結婚,也不許同親妹妹、乳妹、侄女、甥女、兒媳以及有夫之婦結婚。

此外,根據伊斯蘭教的規定,回族男性可以擁有一至四個妻子,但必須保證諸妻平等。回族對離婚持慎重態度,一般不隨意離婚。如果女方提出離婚且男方不同意,女方不能分得共有財產,除非男方給予「討休錢」。離婚後,如果男女雙方後悔,仍可復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