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武器種類繁多,根據不同的用途和攜帶方式,可以分爲以下幾類:
傳統自衛武器:
板磚:雖然不是專門設計的自衛工具,但在緊急情況下可以作爲武器使用。
襪子:裝入石塊或沙子後,可用於遠程或近戰攻擊,甚至作爲捆綁工具。
雨傘:古代的雨傘可作爲兵器使用,尤其是質量好的竹製雨傘。
腰帶:除了作爲裝飾品外,也可作爲捆綁工具。
現代自衛工具:
防狼噴霧劑:含有辣椒水等刺激性液體,能暫時失明攻擊者。
老乾媽瓶:裝滿辣椒油,潑向敵人可造成暫時失明。
板手:作爲常用的安裝與拆卸工具,硬度足夠用於自衛。
鑰匙:可作爲自衛武器,具有便於攜帶和隱蔽性強的特點。
其他合法自衛武器:
電擊器:產生高壓電流,使攻擊者短暫麻痹。
防身棍、防身手套、防身鑰匙、防身報警器、防身警棍、防身手電筒、防身手機、防身服飾等,各有其特定的自衛功能。
火器類(需特別許可):
AK-47步槍、81式步槍、格洛克18自動手槍、UZI衝鋒槍等,這些武器威力巨大,僅在獲得特別許可的情況下合法擁有和使用。
請注意,以上列出的武器中,某些可能受到法律限制或需要特別許可才能合法擁有和使用。在考慮使用任何形式的自衛武器之前,務必瞭解並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