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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品標籤怎麼貼

危險品標籤的正確貼法包括以下幾個要點:

標籤材質。危險標誌應使用幹膠材質,這種材質即使在海水浸泡三個月後仍應清晰可辨。

標籤大小和位置。危險標誌的尺寸爲100mm*100mm,外邊緣應有虛線,虛線距離實線內緣不得小於5mm。如果UN號碼貼在危險標誌上方,顏色應與危險標誌形成明顯對比,UN號碼高度不得小於12mm。危險標誌應貼在包裝的明顯位置,清晰可見,並與外包裝表面形成明顯的顏色對比和反差,避免與其他標誌和標籤放在一起。

標籤分類。根據不同的場景,危化品標籤可分爲商品包裝、內部移動、外部運輸、卸貨和儲存等類型,不同類型的標籤在顏色、大小或形狀上可能有所不同。

特殊規定。對於容量超過450L的中型散裝容器和大宗包裝,危險標誌必須在對應的兩側粘貼。每個貨物包裝都必須貼上危險標誌,如果有副危險的情況,副危險標誌應緊鄰主危險標誌的左下方或右下方粘貼。

正確的運輸品名。每個貨物包裝上都必須貼上PSN(正確的運輸品名)。

標籤的牢固性和可見性。標籤的粘貼應牢固、結實,保證在運輸、貯存期間不脫落。所有標籤必須牢固地粘貼在或印製在包裝件上,並且必須全部可見,不準被包裝的任何部分或其它標籤所遮蓋。

此外,對於放射性物品的標籤,必須貼在包裝件的兩個相對的側面上。主要危險性標籤與次要危險性標籤相鄰,主要危險性標籤貼在左或上側,次要危險性標籤貼在右或下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