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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侵占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屬於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過失不能構成本罪。構成本罪還必須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占罪所侵犯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侵占罪與盜竊罪等財產犯罪不同,其特點在於行為人已經合法持有或控制他人財物,然後轉為己有,且拒不交出。根據中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的規定,侵占罪可以處以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兩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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