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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密約是什麼

中俄遇敵相互援助條約

中俄密約,全稱爲中俄遇敵相互援助條約,是清政府與俄國在1896年簽訂的不平等條約。該條約於1896年6月3日由清政府特使李鴻章與俄國外交大臣羅巴諾夫和財政大臣維特在莫斯科祕密簽訂。條約的主要內容包括:

如果日本入侵俄國遠東或中國及朝鮮領土,中俄兩國應以全部海軍陸軍相互援助。

戰爭期間,中國所有的口岸均對俄國軍艦開放。

中國允許俄國在吉林黑龍江修造一條鐵路,以達到深海。無論平時或戰時,俄國均可在該鐵路運送軍隊和軍需物品。

此條約自鐵路合同批准日起,有效期十五年。

此外,根據《中俄密約》的相關規定,俄國還獲得了修築中東鐵路的特權,這爲沙俄侵略勢力深入中國東北地區提供了便利,加強了沙俄在遠東的霸權地位。

《中俄密約》的簽訂發生在中日甲午戰爭後,當時中國處於困境中,沙俄利用“共同防禦”日本的藉口誘迫清政府簽訂了這一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