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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知論是什麼

哲學認識論

不可知論是一種哲學認識論,它與可知論相對,主張人的認識能力不能超出感覺經驗或現象的範圍,因此認為世界本身是無法徹底認識的。不可知論者認為,人的感官和理性存在局限和不完善,我們的感官只能感知一定範圍的事物,而理性則可能受到主觀的情感和信仰的影響。因此,不可知論主張我們應該持謙虛和懷疑的態度,以避免盲從和妄自尊大。

不可知論的提出者是英國生物學家托馬斯·亨利·赫胥黎,他在1869年首次提出了這一概念。這個詞來源於希臘語"a"(沒有)和"gnosis"(認識),用於描述他的哲學觀點。不可知論的思想因素早在古代懷疑論者那裡就已經有了,作為一種系統的哲學理論則出現於18世紀的歐洲。D.休謨是近代歐洲不可知論的主要代表之一,他認為認識完全局限在經驗的範圍內,人不僅不能感知和證明物質實體的存在,也不能感知和證明精神實體(包括宗教)的存在。

在現代西方哲學中,不可知論仍然具有重要影響,儘管它一般都迴避思維和存在何者為第一性這個哲學基本問題,企圖調和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的對立。不可知論的錯誤在於它把感覺看成是隔絕人的主觀意識與客觀世界的屏障。